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 物流行业正快速恢复******
物流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各地“年货节”购物活动带动,物流行业景气度正在快速恢复。物流快递企业信心十足,连接千城百业、畅通供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利百姓生活。
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物流行业正快速恢复
2022年12月20日下午,北京市经开区大琛科技园顺丰公司兴业街速运营业点内,快递员们忙个不停。快递车装满包裹后快速出发,驶向不同送货地点。
经济发展,物流先行。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全国各地加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以及重点民生商品的跨区域转运和末端配送等物流需求大幅增加。为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各地区各部门打出保通保畅的组合拳,按下物流复苏“快进键”,推动行业逐渐恢复向好。
交通运输部充分发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会同国家邮政局及各成员单位加强统筹部署和跟踪调度,强化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全力以赴做好医疗物资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国家邮政局要求,当前要确保药品等防疫物资的投递,特别是农村地区医疗和民生物资的投递,满足节假日期间旺盛的寄递需求。干线运输不能停、末端网点不能关,落实“保供应、保畅通、保稳定、保安全”。
外地快递员驰援、开启“夜派”模式、发放额外补贴……从干线运输到末端揽派,不少物流企业亮出真招实招,保障物流顺畅。
美团配送通过设置“疫情关怀金”、强化骑手健康保障、设置康复补贴等方式,加速恢复城市末端配送运力。闪送积极调拨运力,加大社会面招募力度,鼓励闪送员延长递送时间。满帮集团优先保障药品、防疫物资、食品等运力需求,畅通流通渠道,确保重要物资有车运、运必达。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堵点卡点已有效疏通,物流行业正快速恢复、有序运行,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主任周志成说。
发展信心强,行业韧性强,2022年快递业务量比上年提前7天达到千亿件
“2022年邮政快递业面临多重挑战,但业务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快递业务量比2021年提前7天达到千亿件,充分彰显了行业发展的强大韧性。”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数据管理处副处长许良锋说。
近年来,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松绑减负等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快递物流企业经营环境,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快递进村拓展服务。“短短半个月,我就卖出了8000多斤果子。”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五里桥镇封店村村民黄春侠说,自从村里开了圆通快递驿站,可以实现当天采摘当天发货,自家的猕猴桃销量翻了两番。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全国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已达90%。
快递进厂提质增效。江苏省常州市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内,一辆辆装载着光伏产品的高栏车按序驶离厂区。“我们为企业量身推出包装方案,提供铁质立体货架,每片组件都由聚氨酯材料卡槽固定,耐得住日晒雨淋,能有效保护产品。”顺丰运输(常州)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康说。
快递“出海”稳步推进。在云南省瑞丽市畹町口岸,中通国际东南亚管理中心冷链部门负责人汪立宝忙着给15.2吨康乃馨鲜切花办理通关手续,不到1小时,这批鲜花已完成了所有的通关手续。“多亏了中通推出的全程冷链运输模式,运输过程零腐烂,4天就能到达泰国曼谷。2022年我们订单量上涨了20%。”昆明斗南鲜花市场商人王宇说。
周志成介绍,2022年全年社会物流总额超过330万亿元,物流业总收入近12万亿元,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新的一年,随着保通保畅成果持续巩固,行业景气指数将进一步攀升,快递物流业有望持续恢复向好。
完善流通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扩内需不断取得新实效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引导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下沉服务,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创新流通业态和商业模式,更好满足县域居民需求。
临近年关,河北省张北县玉狗梁村村民正忙着备年货。相较于以前跑大老远去购物,如今他们只需在手机上“一键下单”,商品就能送到家门口。2022年6月,在村干部支持下,美团优选自提点开进村里,村委会妇女主任孙俊仙当上自提点店长,她说:“村里现在啥都能买到,从葡萄、火龙果、鱼罐头,到螺蛳粉、火鸡面,手机上一下单,第二天就收到了,真方便!”依托“中心仓—网格站—自提点”三级仓配链路优势,美团优选已覆盖全国2000多个市县,其中超过一半自提点位于乡镇。
发展共同配送项目,加快消费品下行。
早上8点,浙江省松阳县共配中心内,拥有280个格口的自动化分拣系统高速运转,快递车运来的数万件包裹进入同一条分拣线,快速精准地落入对应的格口当中。一个环形分拣线最少拥有上百个格口,这套自动化分拣系统能精确解析快递地址,将包裹对应分入格口,根据需求分到村一级。截至目前,菜鸟乡村已帮助全国上千个县域4000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建设农村快递物流智慧共同配送项目,平均降低综合运营成本30%至50%。
加大智能物流技术下沉,助力农产品上行。
如今,伽师新梅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心头好”。2022年8月,京东物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引入12条智能分选设备,打造了集果品采购、冷藏、加工、分选、包装、物流为一体的产地智能供应链中心,使当地新梅的分选效率大大提升,促进产业升级。
专家表示,要加大政策扶持与资源倾斜,鼓励物流企业坚定信心、敢闯敢试,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和冷链仓储加工设施,不断完善“物流+农村电商”的合作服务模式,深入挖掘农村市场,让扩内需的举措不断取得新实效。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